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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2〕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景宁畲族自治县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2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三县并举”发展战略和“五个发展”战略举措,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有为才能有位、公开不忘保密、主动化解被动、尽力又要量力”为工作理念,以“完善制度、规范运作、稳步推进”为工作目标,以“六个着眼、六个着力”为工作举措,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又好又快又稳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实现“三个走在前列”目标作出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各乡镇(管理区)、各部门要继续认真落实《条例》赋予的职责任务,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分管领导,落实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持队伍稳定,明确职责,保障必要的经费。各乡镇(管理区)政府至少应配备1名兼职人员,同时按工作实际和要求,逐步充实工作人员。县级各部门应按照各单位实际,依托办公室,配备1至2名兼职人员相对固定地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各县级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人民政府)

  二、进一步加强公文备案工作,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台账。继续改进和完善公文流转环节,明确公开属性,做到程序规范。联系落实公文备案试点单位,召开座谈会,进行走访,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文备案开展情况,同时总结经验做法,择机在各乡镇(管理区)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推广。各乡镇(管理区)政府在总结自身经验做法的同时,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在乡镇(管理区)和部门推广,并不断完善公文备案工作。(责任单位:各县级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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