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总体工作方案,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该整改的,必须责令整改;该停产停业的,必须停下来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做到查有效果、惩有触动、改有提高。
(四)搞好统筹兼顾。在突出8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工作的同时,教育、卫生、民防等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既要突出重点时期、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岗位的检查,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要把此次专项行动与当前 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结合起来,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综合手段,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坚持群防群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行动。要发挥“12350”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严查违法行为。要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提高专项检查的质量和水平。
(六)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曝光一批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建立报告制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各区县、市级牵头部门每月至少上报4条工作信息,并于每月30日报送《安全生产“护航”联合行动第二战役情况统计表》(邮箱:bjsab@126.com)。2012年12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护航”联合行动第二战役的工作总结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2:
安全生产“护航”联合行动第二战役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统计日期:2012 年 月 日--2012 年 月 日
序号 | 执法项目 | 计划检查单位目标数量(家次) | 实际检查数量(家次) | 下达执法文书数量(份) | 停产停业整顿单位数量(家) | 关闭取缔单位数量(家) | 处罚金额(万元) | 发现隐患数量(项) | 隐患整改率(%) | 非法违法单位媒体曝光数量(家) |
1 | 建筑施工工地专项检查 | | | | | | | | | |
2 | 道路交通运营单位专项检查 | | | | | | | | | |
3 | 餐饮等燃气公服用户专项检查 | | | | | | | | | |
4 |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检查 | | | | | | | | | |
5 | 再生资源回收单位专项检查 | | | | | | | | | |
6 | 商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 | | | | | | | | |
7 | 电梯安全专项检查 | | | | | | | | | |
8 | 铁路沿线安全专项检查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