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把专项行动和新修订的《
职业病防治法》宣贯结合起来,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的法律知识和基本知识。同时在专项行动中要树立好的典型,及时予以宣传推广,对职业危害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要进行通报。
(三)突出重点,完善机制
各区县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的实际,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针对电子行业职业卫生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依法治理。要把治理工作与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强化执法与指导服务结合起来,逐步建立用人单位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
附件:1.电子行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2.电子行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电子行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用人单位填写)
填表人员: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12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所属类别(按说明填写序号)
| | 企业地址
| |
使用有机溶剂种类
| |
使用有机溶剂生产环节
| |
在岗职工总人数
|
|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数
|
|
接触有机溶剂人数
|
| 其中,职业健康检查人数
|
|
是否进行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是 □ 否 □
|
是否进行过职业卫生“三同时”评价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