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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赴广东湖南考察知识产权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赴广东湖南考察知识产权工作的通知
(渝知发〔2012〕21号)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科委),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管委会,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
  为推动我市区域、园区及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经济转型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区县、园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赴广东省、湖南省考察知识产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及地点
  (一)第1组:2012年6月4-8日(出发时间为6月4日13:00左右),考察地点为广东省(含广州市、中山市、佛山市、深圳市)。
  (二)第2组:2012年6月26-29日(出发时间为6月26日14:00左右),考察地点为湖南省(含长沙市、湘潭市)。
  二、参加考察人员
  自愿报名参加。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限2人);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管委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限2人);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人(限1人)。
  三、考察内容
  (一)广东省
  1.考察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措施及经验;
  2.考察中山市灯具灯饰产业专利信息运用与专利战略实施情况;
  3.考察佛山市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情况;
  4.考察广东省抓地市(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的经验,以及区域专利信息中心建设运营情况;
  5.考察华为技术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经验。
  (二)湖南省
  1.考察湖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措施及经验;
  2.考察湖南省专利信息平台建设及信息运用情况;
  3.考察湖南省专利执法工作经验;
  4.考察湖南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四、调研费用
  调研人员往返机票、车票及住宿费由各自所在单位承担。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第1组或第2组;
  2.外出考察人员统一出发,统一行动,不得擅自离队;
  3.外出考察人员要虚心学习,认真领会,回本单位后要传达介绍考察体会,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考察报告。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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