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选拔“巴渝律师英才培养计划”人选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根据《重庆市人才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共重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重庆市司法局于2011年度共同签署了重庆市“巴渝律师英才培养计划”。根据“巴渝律师英才培养计划”项目要求,2012年拟选派一批律师赴北京、香港、韩国等地区和国家开展公司并购、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企业法律服务等律师业务学习交流培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交流人选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在重庆市律师事务所执业5年以上的专职律师;
3、45周岁以下;
4、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5、在企业上市、境外投资融资、收购兼并、国际贸易、刑事辩护等领域有所研究,需提供撰写的相关论文1-2篇。
(二)选拔方法
1、采取律师自愿报名和律师事务所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律师事务所将申报人选相关材料(项目报名表及论文)报至市律协业务部进行初审。
2、通过初审的人员需参加市律协组织的集中培训考察,择优确定选派人员名单。
二、培训交流项目安排
(一)《公司并购法律实务》培训(5天):6月中旬,在清华大学举办。拟选派30名律师参加。课程包括: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问题;公司并购的尽职调查;并购方案的设计;并购方式的比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有关制度介绍;并购过程中的风险管理等内容。
(二)《刑事辩护》培训(5天):6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举办。拟选派30名律师参加。课程包括:刑事辩护前沿问题;刑辩律师的庭前准备;法庭辩论技巧;
刑事诉讼法修改若干问题;司法鉴定结论的审查和质疑;死刑案件的承办等内容。
(三)《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培训(5天):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举办。拟选派20名律师参加。课程包括: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诊断、分析评估与治理措施、公司治理法律风险管理、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投融资法律风险管理、上市运营法律风险管理、税务法律风险管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