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的方法。
(1)岗位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由本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报所在处室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2)单位、处室风险防范措施由试点单位召开党组(党委)会,围绕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统一以流程图或表格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制定防范措施的要求。
(1)防范措施必须立足于存在风险的岗位和工作环节,针对风险点的表现形式对应制定。
(2)防范措施必须简洁明了、可行有效、便于操作,并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把防范措施融入进去。
(3)防范措施的内容既要体现直接防范的措施,还要体现保证单位和个人防范管理措施落实的配套办法及问责机制;既要充分体现已有的规章制度,又要结合实际进行创新和完善。
(4)防范措施要突出重点,风险高、易于操作的先定快定,防范措施要多样化,既有共性又有个性。
五、填写《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目录表》
《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目录表》(见附件3,此表可在省政府网站www.ln.gov.cn 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栏目下载)。序号:指所列权力在单位所有权力中的顺序号。权力名称: 指清权确权后规范名称。廉政风险点:指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可能发生风险的环节。表现形式:指风险的具体表现方式。防范措施:指针对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制定的制约权力行使人的方法和制度。负责处室:指行使权力处室。
六、单位审核申报
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对处(室)上报的《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目录表》及标注风险点和防范措施的流程图进行审核并报本单位党组(党委),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底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查找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工作总结、《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目录表》及标注风险点和防范措施的流程图等(申报材料一式叁份,同时报电子版)。
七、审核确认反馈
12月30前,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依照有关程序审核确认。2011年月1月中旬,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确认结果反馈各单位,各单位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