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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度北京市评标专家增选及续聘工作的通知

  (二)咨询电话:

  申报流程及政策解释:12333、010-63959161、010-63959163

  信息查询及技术支持:010-66419135、010-66418238

  附件:

  1、部分评标专业分类专业申报条件

  2、北京市建工集团培训中心地图(图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1:
  部分专业分类专业申报条件

  一、工程类-监理(A05)
  (一)从事与工程监理相关工作8年以上,熟悉和掌握工程监理知识,无违法违规记录,申报工程监理类评标专业,应提交如下证明:
  1、工程技术或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复印件,盖推荐单位人事章或公章);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经济专业高级职称(复印件,盖推荐单位人事章);
  3、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盖执业印章、推荐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4、近8年,从事3个以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工作经历(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
  (1)所参与工程监理项目的基本情况(监理合同协议书部分复印件,盖推荐单位公章);
  (2)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盖推荐单位人事章或公章);
  (3)从事工程监理工作履职记录(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之一):
  a、四方验收单(复印件,盖推荐单位公章);
  b、工程开/复工报审表(复印件,盖推荐单位公章);
  c、主持编制过3个以上,建筑规模2万平方米以上或同等规模项目的监理大纲、监理招标/投标文件(复印件,证明人签字并盖推荐单位公章);
  d、参加过3个以上,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监理评标/评审活动(招投标监管部门认定的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表,盖推荐单位公章);
  e、其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监理单位注册执业的可以不提交以上第4项证明材料。
  (三)建设单位的申报人可以不提交以上第3项证明材料。
  二、工程类-工程造价(A06)
  (一)从事工程造价工作8年以上,熟悉和掌握工程造价知识,无违法违规记录,申报工程造价类评标专业,应提交如下证明:
  1、工程技术或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复印件,盖推荐单位人事章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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