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通知
(菏政办字〔2012〕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视察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时的讲话要求,充分发挥市长公开电话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百姓,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市长公开电话成立八年来,在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社情民意、宣传方针政策、解答群众问题和维护政府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种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出现,公开电话工作面临更加复杂的形势。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四高”要求,研究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要立足服务百姓、服务经济、服务发展、服务稳定的大局、增强做好公开电话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接听和办理群众每一个来电,确保市长公开电话真正成为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社情民意的直通车、广大公务人员的监督网和社会稳定的安全阀。
二、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确保渠道畅通
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要加快系统升级改造进程,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为龙头,进一步加强二、三级网络建设。设立公开电话专职机构的市直部门要尽快开通市长公开电话远程座席,办理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转办事项和本部门受理事项。各县区要在完善县级专职机构的基础上,加快乡镇(办事处)办事机构建设步伐,促进网络向基层延伸。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市长公开电话网络系统要进一步健全反应迅速、协调一致、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办理工作程序,确保公开电话办理高质量、高效率。对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转办、交办的事项,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对待、严格办理时限、及时汇报处理结果,按时向来话人反馈。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要加强督导检查,保证公开电话工作高效运转。
四、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公开电话工作办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监察、纠风等部门的联动,互通情况、通力协作,加大处理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对问题频发、回复不实、办理不力的部门、单位,及时启动行政问责机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与联动,反馈群众来话办理情况,跟踪重要批办事项,公开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例,促进群众反映问题更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