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各项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良种补贴、粮食直补、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支农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的稳定。
五、加大投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粮食生产的资金支持力度,着力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和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按照“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的要求,加快推进“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突出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现代农业小麦产业项目县建设,因地制宜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整合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和财政专项资金,加快中低产田改造,重视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结合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沃土工程、测土配方施肥工程、秸秆还田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农业良种工程、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工程等项目的实施,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建设一批粮食高产示范基地,力争高产稳产田面积达到耕种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
六、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级农业、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水利、统计调查、粮食、气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展改革、科技、财政部门要在资金扶持、项目安排、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水利部门要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灌溉面积;农业部门要搞好粮食生产指导,加快新品种和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统计调查部门要密切关注各种因素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加强对粮食生产的分析研究,准确反映粮食产量;粮食部门要加强产销衔接,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气象部门要抓好天气预测预报,为农业生产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服务。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派出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粮食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注重搞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发展粮食生产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粮食增产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