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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菏政字〔20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2011年,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老龄工作方针,围绕全市广大老年人的物质文化需求,努力抓好养老服务业、养老保障和老年优待政策落实,不断强化老龄工作宣传和基层老龄工作,全市老龄事业实现了健康快速发展。
  根据市老龄工作年度考核要求,2011年12月12日-16日,市老龄办组织考核组对各县区、有关部门2011年度老龄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成绩前五名的县区分别是:东明县95分,定陶县93分,单县、成武县、巨野县92分,鄄城县86分,曹县80分。依据考核结果,东明县人民政府等21个单位被评为全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评选出的21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授予“菏泽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推动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菏泽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菏泽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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