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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弘扬雷锋精神争当志愿先锋”主题月活动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弘扬雷锋精神争当志愿先锋”主题月活动的通知
(青教通字〔2012〕4号)


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青岛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国中学共青团工作会议精神,更好的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决定在3月份集中开展“弘扬雷锋精神 争当志愿先锋”主题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 争当志愿先锋
  二、指导思想
  以“弘扬雷锋精神 争当志愿先锋”公休日志愿服务为抓手,组织和动员广大团员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通过提供多种形式的志愿公益服务,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养团员青年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引导团员青年为把我市加快建设成为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贡献。同时,通过这一活动促进我市团员青年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发展,探索专业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提升志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打造具有青岛本土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
  三、活动内容
  1.积极开展城市文明志愿服务行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以服务岛城发展和文明建设为目标,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参与交通协管、乘车引导、向导服务等志愿活动,深入社会,丰富职业体验,展示城市文明新风尚。
  2.积极开展助老、助残、助弱等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和谐社区建设。依托敬老院、福利院等服务基地,深入社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各类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信息咨询、生活料理、医疗保健、心理疏导、文体娱乐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开展生活服务、慰问帮扶、家电维修等形式多样的救助活动。
  3.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发动广大团员青年开展植树造林、护花种草、认养绿地及清除白色垃圾、清除非法张贴物、促进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等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在社会倡导低碳生活理念、绿色文明意识和环保生态观念,倡导“熄灯一小时”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生态文明社会的认识。组织开展保护开发母亲河-大沽河活动。
  4.开展职教义工进社区活动。积极利用职业学校专业优势,组织职业学校学生发挥专业特长,深入社区、街道,为居民提供假币鉴别、理财常识、珠宝鉴定、计算机维修、美容美发、车辆保养等一系列义工服务活动,宣传职业教育成果,深化“青岛职教义工”品牌建设,不断提高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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