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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青教办字〔2012〕21号)


各区、市教育(体)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1]22号)、《青岛市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1-2015年)》(青政办发[2012]4号),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现就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省定基本办园标准,推进2011年新建、改扩建的170所幼儿园验收和2012年全市200所幼儿园的建设任务。
  二、推进措施
  1.上半年对2011年建设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2.对2012年建设项目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实施督查。
  3.建立月通报与周通报相结合的报告制度,利用青岛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公布各区(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4.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年中召开推进会,交流经验,相互借鉴学习。
  5.按照《青岛市扶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市财政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五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予以补助。2011年补助资金将于幼儿园验收达标后拨付,2012年部分补助资金视各市建设进度情况于三季度预拨。
  三、有关要求
  1.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已列入2012年市办实事,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该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
  2.未完成2011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目标的区(市)要加大推进力度,确保5月底前完成。
  3.各区(市)要实施有效监管,及时采取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督查等措施,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填写《青岛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表》(见附件1),并于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前报学前教育处。
  4.各区(市)制订《幼儿园建设项目倒排工期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3月9日前(星期五)前报学前教育处。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李运忠 联系电话:85913422

  附件:1.青岛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表(略)
  2.各区(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项目倒排工期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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