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发展基金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教办字〔2012〕34号)
各区、市教体(育)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教育发展基金会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青岛市教育发展基金会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紧紧围绕教育跨越式发展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基金会广泛联系社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加强和创新管理,多渠道筹措教育发展基金,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一、开拓创新,建章立制,多渠道筹募教育基金
1.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法制办做好《青岛市捐资助学管理办法》的调研、立法工作,切实用足、用活、落实好《
基金会管理条例》。
2.积极开辟财源,努力开拓筹资渠道,多方位筹措经费,力争基金收益有较大增长,加大奖教奖学、助教助学力度。
二、立足岗位,热情服务,做好助困奖学工作
1.认真做好《青岛市优秀教师风采录》(第十七集)的征稿、编审、出版、发放工作。
2.积极开展“一日捐”活动。
3. 做好“寒窗基金”、“香港嘉里郭氏基金”、“晨光基金”等资助工作。继续做好已有定向支持帮扶工作,并不断扩大支持帮扶面。
4.继续做好各种形式表彰奖励全市优秀教师项目。
5. 继续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经济困难乡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推进教育基金组织建设
1. 召开第五届基金会理事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基金会工作的重大事项。加强与各理事单位及理事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发挥理事单位的作用。
2. 加强各区(市)教育基金会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基金会的网络作用,组织各区(市)教育基金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年内举办全市教育基金工作培训班。
3.加强全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建设,及时报道捐资助学新动态,不断扩大宣传影响,吸引更多有志之士参与捐资助学活动。
4.在中日建交40周年之际,加强与结心社、扶桑公司的项目联系,及时与外办沟通,做好活动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