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教办字〔2012〕36号)
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民办学校:
现将《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基础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十二五”教育规划,按照寻标、对标、达标、夺标的要求,统筹规划,抢抓机遇,深化改革,狠抓落实,提高质量,推进我市基础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进一步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夯实全面育人载体。学习贯彻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管理全过程,统筹部署、落实和检查。结合传统节日、重大历史纪念日等特殊节庆日,开展感恩教育、传统美德教育及第九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举办青岛市第二届中小学读书节,营造文明向上的读书氛围和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开展第三届中小学生科技节,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各区(市)加快多功能、综合性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力争启用青岛市中学生学农实践基地。深入开展德育品牌创建工作,逐步探索形成 “区域有特色,学校有品牌”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格局。
2.加强评价制度和队伍建设,提高德育工作专业化水平。探索建立班教导会制度、全员育人导师制度。推动区(市)研究制定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价方案,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指导性。定期举行中小学德育论坛,组织德育干部专题培训,提高德育干部队伍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大力培育优秀班主任典型。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召开全市德育工作会议,表彰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3.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和家长学校工作,完善家校沟通机制。加大调研力度,指导中小学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与管理。设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青岛教育网站交流平台,召开全市家长委员会经验交流会。加强中小学家长学校工作,按期进行家长研究会换届工作。
4.推进《中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实验项目》工作。组织学农、学工,开展社会调研等实践活动,加大职业体验力度,开发和建设适合学生特点的学生生涯规划学校课程,从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形式等不同方面建构完整的人生规划教育过程,引领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科学规划自己成长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