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保障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工作方针,在细致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安置方案,保障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免费义务教育。
三、市内四区初中招生
㈠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
1.青岛十六中、青岛三十九中普通班纳入学校所在区招生范围,招生方式与所在区片公办初中学校相同。
2.青岛实验初级中学、青岛三十七中面向市内四区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19日(星期六)、20日(星期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3.特长生招生。青岛实验初级中学、青岛三十七中面向市内四区招收特长生;青岛十六中、青岛三十九中普通班面向学校所在区招收特长生;青岛三十九中艺术班面向市内四区招生。青岛少儿艺校毕业生需达到青岛三十九中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要求后,方可升入青岛三十九中艺术班;未达到要求的学生,根据青岛少儿艺校所在区的招生政策升入相应初中,也可申请调拨至户籍所在区就读。
㈡区属初中学校
1.公办学校招生。以小学为单位,由区教育(体)局按区片,通过整体调拨或电脑派位方式升入初中。市内四区各公办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由各区教育(体)局审核。
2.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录取仍分两个阶段。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第一阶段招生报名可面向市内四区,第一阶段招生不足的,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第一阶段招生时间为5月19日(星期六)至5月26日(星期六),第二阶段为5月29日(星期二)至6月4日(星期一)。
㈢跨区域就读小学毕业生
1.市内四区跨区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期末考试。根据就读学校所在区教育(体)局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规定,可升入当地初中。若需回户籍所在区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小学和区教育(体)局审核其相关证明材料,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统一报学生户籍所在区教育(体)局,由户籍所在区教育(体)局安排在户籍所在地非热点学校就读。
2.在市内四区以外小学就读,需回市内四区就读初中的学生,原则上在现就读小学毕业后,持小学毕业证书及户籍证明,于新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到户籍所在区教育(体)局申请初中入学。参与青岛实验初级中学、青岛三十七中及市内四区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需于5月18日(星期五)前向户籍所在区教育(体)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体)局审核同意后,通过“青岛市市内四区小学升初中联网报名系统”打印报名单,持户口簿和报名单到相关学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