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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教办字〔2012〕49号)


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民办学校:
  现将《2012年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2年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2012年学校安全工作坚持以《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引领,以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校园稳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加强、规范、完善学校安全工作,为全市教育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1.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教育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市教育局与各市、区教育(体)局、市属学校(单位)分别签订《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暨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责任追究制度,并实行“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完善、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定期报告制、校内外集体活动报批制、责任事故追究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信息员队伍和安全预警机制。
  2.构建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安全保卫工作目标考核机制,督促各区市、学校更好地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杜绝校园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安全工作周检查、月报告、季研究、年度考评制度、重大隐患台帐和挂牌督办、事故追究等制度;建立校园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范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校方责任险。研究推进中职学生实习责任险,大力倡导学平险。
  3.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大力实施、完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责任明确、分工清晰、协调有序的安全管理预防体系,使安全工作不留死角、没有盲区,建立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加大指导、检查、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打造学校及周边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和演练工作
  1.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利用开学、放假、主要纪念日等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教育活动的经常性和实效性。使安全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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