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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青岛市2012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8.凡需面试(加试、体检)的招生学校,须在5月29日前,将合格考生名单打印盖章后,报市招考办招生处,合格考生名单电子版报市招考办信息处,面试考生合格名单内容包括:学校代号、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学籍号、姓名、身份证号、合格证编号(学校代号、专业代号、专业名称以市招考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9.办理中职注册录取的往届生、高中毕(结)业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报名时,持初、高中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户口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介绍信报名,介绍信须写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是否同意报考等内容。
  四、考试
  1.考生准考证编号用9位数表示。第1至2位表示市地代号(青岛为“02”),第3至4位表示区、市代号,第5位表示类别(用“1”表示),第6至9位表示顺序号。考生编号由计算机进行随机编排。编号时,各区、市招考办从0001顺序号开始,中间不得间断,每区、市只设一个尾考场。
  2.五区同时报考普通高中考生由相应基教部门安排考点。仅报考高职、中职志愿的考生由各区、市招考办负责统一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打印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区、市招考办在考前发放。
  3. 考试科目及时间
科   时间日   目期上 午下 午
6月11日(周一)语 文8:30-10:30化 学2:00-3:30
6月12日(周二)数 学8:30-10:30思想品德1:30-3:00历史3:40-5:10
6月13日(周三)英 语8:30-10:30物 理2:00-3:30
6月15-16日(周五至周六)市内四区九年级英语口语人机对话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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