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青教办字〔2012〕62号)
各区、市教育(体)局,市属各高校,各民办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对贷款毕业生的毕业确认工作
毕业确认是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进一步确认学生贷款有关信息,提高学生诚信意识,提醒学生按时还款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对每一名贷款毕业生于其毕业离校前进行毕业确认,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具体操作流程:高校资助中心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https://gbms.cdb.com.cn),在“毕业生贷款确认”功能中导出贷款毕业学生名单,并通知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学校资助中心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毕业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
二、做好对贷款毕业生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请各高校发挥组织优势,向贷款毕业生大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学生主动按时履约还款;对每一名贷款毕业生进行正常还款和提前还款操作流程、“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和“支付宝”操作使用等有关内容的培训,确保每名贷款毕业生都熟知何时还款、如何还款。
三、做好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控制工作
(一)各区、市,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字[2009]2号)要求,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工作。
(二)各区、市,各高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在下达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控制额度(见附件1、2)内合理确定贷款学生数量和金额。
(三)请各高校按要求认真统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相关信息(含初次和再次申请贷款的所有在校生信息),并于2012年4月25日前通过“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上报数据。
四、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合作机构U盾证书置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