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
(浙政发〔2012〕3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扎实推进“调结构、促转型,重投入、兴实体,强改革、优环境,惠民生、促和谐”,增强工业发展后劲,构建浙江工业发展新优势,实现我省工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转变,现就进一步推进工业有效投资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工业有效投资对做强实业和建设工业强省的重大意义
工业是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的基石,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我省核心竞争力、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集中体现,是富民强省、走在前列的主战场。工业有效投资是增强工业经济增长活力和工业发展内在动力的有力保障,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主要手段,是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的关键举措,是工业强省建设的重要支撑。“十一五”以来,我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工业投资对实体经济的拉动作用,通过持续推进企业加大投资力度,不断优化投资结构,有力促进了我省工业乃至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但也要看到,我省工业投资面临资源、环境约束加大,土地、电力、科技、人才等要素供应不足,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企业家信心亟需提振等制约,出现投资增长乏力、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严重影响我省工业经济发展的速度、质量、效益和后劲。工业有效投资的水平,决定未来工业经济发展的规模和质量。进一步推进有市场、有回报、可持续的有效投资,已成为确保我省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
二、转变投资理念和方式,加强投资服务体系建设
(一)转变工业投资理念和方式。我省人多地少,资源贫乏,土地、能源、环境等制约将长期存在,以低成本扩张、低价格竞争为主的发展道路已难以为继。要切实树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投资理念,摒弃只重投资规模、不重投资质量的粗放投资理念,摒弃比拼成本、价格、能源、土地、政策优惠和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投资行为,摒弃不愿立足主业做强做优做久,只求快速回报的投机型投资行为;弘扬既重视土地、厂房、设备等“硬投入”,又重视人才、研发、培训等“软投入”的投资理念,引导工业资本、人力资本与创业创新有效结合的投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创新对工业投资的指导服务,引导民间资本开展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的对接投资,开展替代低素质劳动力的技改性投资,开展购买品牌、并购企业、建设营销网络等并购重组性投资,开展人才、科技创新和劳动者技能培训等开发性投资,开展建设特色工业设计基地、购买技术、引进研发团队和建设创新型企业等创新性投资,开展建设总部基地、创新基地、新兴产业基地、工业强镇等平台性投资,开展引进央企、外企、知名民营企业等开放合作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