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市场监管,整顿经营秩序。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的要求,围绕全市粮食、果树、蔬菜用药,加大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和查处力度,集中开展2~3次抽查。重点对往年监督抽查中发现的涉嫌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涉及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查,对乡镇农药经销网点的抽样比例不少于总抽样量的70%,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伪劣农药依法进行查处。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专项治理行动,检查1586号公告高毒农药禁限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农药案件查处情况。组织开展农药经营单位调查,强化农药经营管理与农业生产用药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实现产品可追溯。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法制水平。为配合新
农药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市级将举办县(市、区)农药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师资力量,组织各县(市、区)对基层农药执法、生产和经营人员开展分类培训。开展科普宣传,大力开展送科技下乡服务,宣传普及农药禁限用规定、识假辨劣、科学选购、合理使用、依法维权等知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绿色防控,提高病虫害防治效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根据《河南省2012年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2~3次农药监督抽查。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和查处等工作。
(二)开展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为主的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市农业局4月底制定《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5月份对市内农药生产企业进行检查,要求生产企业公开向社会承诺合法经营,报告产品主要流向等。5~10月份全市开展以高毒和植物调节剂为主的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各县(市、区)农药执法单位对辖区内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普查,要求检查率达100%。
(三)大要案查处及监管结果公布。根据举报和有关方面掌握的线索,组织联合执法,开展大要案查处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定期地将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和执法交叉检查的结果向社会通报;对生产假劣农药情节严重的,报请农业部依法吊销其农药登记证。
(四)放心农药下乡进村宣传和安全用药指导培训。5~10月份,组织对农药经销商、农民进行培训,提高农药使用者识别假劣农药的能力和用药水平,向农民推荐放心农药。市植保站负责组织对各县(市、区)农药管理人员培训,县级农药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药经营者、农民、农民合作社和专业化服务组织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