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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12年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12年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市农〔2012〕33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

  为了切实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局研究制定了《洛阳市2012年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洛阳市2012年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业部总体部署,切实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12〕18号)和《河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办种植〔2012〕3号)中各项举措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农业部“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以农药管理条例修订为契机,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为我市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市农业中心工作,强化执法监管和普法宣传,加强农药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蔬菜用药专项整治,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农药标签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群体事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源头管理,服务农业生产。深入开展蔬菜用药调查,了解用药需求,组织开展蔬菜病虫害用药试验筛选工作,调整优化使用农药品种机构,严禁高风险农药用于蔬菜生产,确保蔬菜用药安全。加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按照农业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办法》的要求,尽快组建我市农药鉴定专家库,组织开展相应的应急培训,指导各地做好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妥善处理药害纠纷。进一步加强高毒高风险农药百草枯管理,减少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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