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市农〔2012〕30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
现将《洛阳市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洛阳市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厅《2012“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着力加强“三品一标”监管,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品牌公信力,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示范带动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着力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不断提升品牌公信力”为主题,认真贯彻“三品一标”相关管理规定,严格生产管理、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退出机制,加强品牌宣传,推动“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水平。实现获证单位100%签订承诺书,100%落实内检员制度,100%达到生产有规程、过程有记录。
(二)进一步完善认证制度。严把入口关,严格审查,确保“三品一标”认证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进一步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强化不合格产品退出机制。
(四)进一步提高企业规范使用标志水平。对伪造、冒用、超范围、过期使用标志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进一步提升“三品一标”的公众认知度和美誉度。
三、具体措施
(一)提升生产经营认证者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水平。以强化获证单位质量责任为核心,以促进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获证单位的生产指导和监管。一是强化对获证单位的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意标识和准化生产水平。力争每一个企业至少有一名经培训注册的内检员,并充分发挥作用。二是加强生产指导,督促获证单位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档案记录,落实标准化生产管理措施。三是推行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所有获证单位均应有向社会保证质量和规范使用标志的承诺书,对没有承诺书或未履行承诺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取消“三品一标”资格。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督促获证单位切实履行承诺,建立获证单位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