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工商局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洛工商办〔2012〕19号)
各县(市)工商局、分局(支队),机关各科室(中心、协会):
现将《洛阳市工商局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并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洛阳市工商局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为纪念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切实增强全社会维权意识,进一步促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福民强市”战略目标,洛阳市工商局、洛阳市消费者协会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大规模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为使整个活动规范有序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宣传贯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中心,以开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为重点,以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为目标,努力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全面深入发展。
二、时间安排
2月21日――3月20日。
三、主要内容
(一)各县(市)局、分局3.15宣传活动
1、时间:3月14、15日。
2、地点:各县(市)局、分局自选活动场地。
3、内容: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勇于依法维权的典型事例;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目的和意义;宣传打假维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果;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能和作用。
4、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
(二)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集中查处一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违法案件
1、时间:2月21日-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