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政办发电〔2012〕27号 2012年4月10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进入今年4月份以来,我区气温迅速回升,降水偏少,森林草原火灾时有发生。特别是4月7日,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发生一起草原火灾,造成2人死亡、8人受伤。这起火灾引起了国家和自治区的高度关注,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作出重要指示,自治区副主席、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王玉明也先后多次就火灾扑救和善后处理作出指示。针对当前严峻的防火形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指示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各项工作,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
各地区要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领导负责制为主的各项防火责任制度,细化防火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包片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完善社会各部门、各单位和防火工作各环节的责任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兑现奖惩,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不发生大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防火重大事项,出现火情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扑救。凡因思想麻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严、措施不力而发生火灾的,不仅要依法严惩肇事者,而且要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力度
要进一步强化防火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五一节等关键时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媒介,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力度,突出重点,丰富形式,扩大广度,深化实效。新闻部门要切实承担起防火宣传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密切配合防火部门及时发布防火新闻和公益广告,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接受深刻的防火警示和教育。
三、加强火源管理等防范措施
一是在防扑火工作中要进一步总结完善防火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应急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各类扑火队伍要靠前布防,集中待命,时刻处于临战状态,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三是各地区要进一步增岗加哨,全力加大监测巡护力度,在入山口加点设岗,严密防范,死看死守,切实做好防火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戒严管理工作。四是各级主要领导特别是扑火指挥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一旦发生火灾,要统一行为规范,周密组织、严明纪律、科学指挥、快速扑救,坚决杜绝小火酿成大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防火督促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