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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2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金融发展、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推进深圳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指导、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金融发展。

  (四)负责联系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维护金融秩序。

  (六)完善深圳金融业整体布局,加强对金融功能区的服务指导;协调开展深港金融业交流,促进区域金融合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八)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及各部门大力配合下,市金融办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人民币国际化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深圳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牵头组织开展人民币国际化机遇下深圳金融业创新发展策略研究并完成研究报告,提出了我市金融业开放创新项目。会同市有关单位研究我市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工作,盐田港集团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事宜已上报中国人民银行。积极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全年深圳市共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3307.8亿元,同比增长182%,自业务开办以来,深圳累计办理4487.7亿元。

  (二)制定前海金融创新发展规划,推进前海金融发展。牵头开展前海金融业开放创新研究,提出了需中央部委支持的14项金融改革事项,经市政府和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其中部分项目已获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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