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每个区选取2个以上小区进行试点,并总结垃圾分类试点经验;
3.积极推进《深圳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管理办法》出台工作。
进度:第一季度,1.修改完善《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工作(2011-2015)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2.进行现场勘查和调研,筛选具备垃圾分类基础条件的小区,通过详细论证,在每个区确定2个以上试点小区;
3.对国内外垃圾减量和分类状况进行调研分析。
第二季度,1.组织实施经市政府批准的《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工作(2011-2015)实施方案》,促请市、区财政部门尽快落实专项经费,为试点工作提供人财物保障;
2.确定垃圾分类试点专业公司,开展试点前期工作;
3.起草《深圳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