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在2011年立法调研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修改完善我省政府采购立法工作,推动《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12年颁布实施,促进政府采购工作依法行政。
切实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按照“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原则,重点在填补空白、细化制度要求上下功夫,解决监督管理和操作执行中规定不具体的问题,逐步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建立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审核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公示制度;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
提高政府采购制度执行力。加强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采取日常监督、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措施,监督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加大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等新出台制度落实情况的宣传和执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三)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力推进实施《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切实将预留份额、评审加分、降低门槛、公开信息、承担分包、资金支付等要求落到实处,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探索建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在省级和郑州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加大信用担保业务的宣传和推介,搭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融资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同时,积累试点工作经验,为明年在全省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奠定基础。
促进节能减排。加大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我省企业开展节能环保产品认定,帮助和推动我省节能环保产品进入国家政府采购清单。加大绿色采购力度,认真落实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提高绿色环保产品、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采购比重。
鼓励购买国内产品。严格控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完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机制,建立审核公示制度,提高政府采购国货意识,支持国内企业和产品。
(四)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能
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尽量做到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建立与部门预算同步调整的机制。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采购,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推进政府采购预算公开,增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透明度,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组织推广实施技术力量,为推广实施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研究系统升级优化工作,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功能。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方案,加快推广使用力度,信息公告、专家管理等关键功能模块必须在全省强力推广,进一步扩大其它功能模块的推广普及范围,以网络化、电子化提高政府采购办事效率。升级改造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