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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豫财购〔2012〕4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各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深入推进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水平,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高政府采购发展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以“强两基、促提升、谋发展”为主题的“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坚持持续求进的工作思路,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目标,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双基”工作,提升监管水平,依法规范运作,扩大范围规模,提高效益效率,努力在政府采购改革上取得新进展、在政府采购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在政府采购创新上取得新突破。
  (二)工作目标
  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的工作目标是:在持续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推动规模效益得到提升、监管水平得到提升、能力素质得到提升、工作效能得到提升。通过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促进政府采购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全年政府采购规模达到一般预算支出的13%以上,节约率达到10%以上。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扩大范围和规模,提升政府采购规模效益
  巩固和推动货物类采购项目稳步增长。切实拓宽政府采购范围,按照“应采尽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积极探索通用类货物批量采购,有条件的市、县可探索实行区域联合采购,形成“团购”优势,取得规模效益。
  加强政府采购工程和重点项目的管理。以预算执行监督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监督为切入点,推进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管理。结合优化投资结构、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强农惠农富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财政政策的落实,积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教育文化卫生基础设施、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采购工作。
  加大对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实施力度。完善会议和公务接待、公务印刷、车辆维修、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的采购管理,进一步拓展服务类采购领域。研究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争取将更多的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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