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2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起草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的责任。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三)组织实施国家药品法定标准,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以及药品再评价和淘汰工作;指导临床试验、临床药理基地建设。
(四)承担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责任。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五)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负责质量抽检和信息发布。
(六)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七)依法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产品广告。
(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应急管理和产品召回的监督实施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一)全力做好深圳大运会药品安全保障。组织印发了《大运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大运专用药械监督抽验方案》、《大运期间突发药械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对大运专用产品实行批批抽验,对大运村等重点区域及其1000米范围内的涉药单位进行拉网式巡查。强化药源性兴奋剂治理,未发生一起安全事件。同时总结完善了大运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推动完善了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强化药品生产环节监管,推进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积极推进新版药品GMP等长效措施,共有9家企业通过检查。深入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成19家企业102个品规基本药物的工艺处方核查工作,对全市24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实行全品种电子监管,监督抽验生产环节基本药物57批次,合格率100%,确保了群众基本用药和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