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司法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2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负责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
(六)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依法治市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常识普及工作。
(八)管理、监督、指导司法鉴定工作。
(九)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十一)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一)大运安保工作。深圳监狱和市第一、二劳教所较好地完成了收押收容任务,确保了安全稳定。成立律师服务团和专家团,开辟绿色通道,为大运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抓好法律援助重点案件办理,实行零推诿受理、零积压解决。升级“12348”法律服务热线,使之成为“服务百姓,化解社会纠纷”的综合平台。积极开展大运“公民法律素质提升行动”,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经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市司法局荣立大运安保工作集体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