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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2011年,在市政府绩效办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局对公共服务白皮书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制定《深圳市民政局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共有十项任务:建立100个社区服务中心、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实行流浪乞讨人员分类救助和管理、修订《深圳市社会救助条例》、完成全市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养老、慈善和社会福利事业、整合街道和社区资源,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军休服务社会化管理、提升老年服务水平,实现敬老优待证优化升级。举全局之力,狠抓落实,经过不懈努力,2011年公共服务白皮书工作任务已经完成。通过公共服务白皮书,社会组织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更加规范,社区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社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民生福利保障水平逐步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更加完善健全,养老、敬老服务得到优化升级,慈善事业得到大力发展,民政服务对象得到实惠增多,我局公共服务白皮书目标已基本实现。

  三、2012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部门

(一)民生实事:帮扶困难群体。

目标: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强帮扶工作。

进度:第一季度,对继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研,向统计部门了解我市近年人均消费支出的增长比例及其他与调整低保标准相关指标。

第二季度,会同财政委,参照各相关数据后,根据我市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提出今年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的调整意见;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请市政府审批。

第三季度,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开始实施。

第四季度,推动落实帮扶困难群体专项资金。

救灾救济和低保处

(二)民生实事: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目标:2012年全市新增社区服务中心100家。

进度:第一季度,召开全市社区服务中心现场推进会,制定并确定全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计划。

第二季度,协调各区开展社区服务中心招投标事宜。

第三季度,督促各区完成社区服务中心的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运营方,陆续开始提供服务。

第四季度,社区服务中心全面投入运营,并对全市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总结评估。

社会工作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三)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目标: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和中组部、民政部等十八部委和群团组织《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开拓创新深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进度:第二季度,完成初稿并征求各区、各相关部门意见。

第三季度,将征求意见稿按程序上报待批。

社会工作处

(四)开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改革发展专题研究。

目标: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研究养老产业政策。

进度:第一季度,编制调研方案,争取列入2012年市委市政府重大调研课题。

第二季度,完成委托专业机构承接课题,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第三季度,根据《调研报告》,起草《关于加快我市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

第四季度,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议。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五)改革慈善管理体制。

目标:改革慈善管理体制,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进度:第一季度,完成《深圳经济特区捐赠公益事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专家论证和修改完善;启动“2011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完成市慈善会改革调研及起草改革方案;开展“深化我市慈善公益事业改革和发展”课题调研。

第二季度,完成“2011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并公示;结合首届“善展会”,组织开展“慈善日”、“慈善月”等系列活动。建立深圳市慈善信息平台。

第三季度,在调研的基础上,完成市慈善会体制改革。修改《深圳市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

第四季度,完成《深圳市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深圳市公益慈善事业改革发展指导意见》的起草并报市政府;完成第三届“鹏城慈善奖”评选工作。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六)对驻深部队家庭生活困难官兵实施生活帮扶。

目标:为加大对驻深部队官兵的解困帮扶力度,让驻深部队官兵能够切实共享深圳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对驻区部队官兵中由于军人配偶未就业或收入偏低、军人或直系亲属患大重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因自然灾害、其他特殊原因等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帮扶,使得部队官兵能够安心服役,推动驻深部队的全面建设。

进度:第二季度,完成《关于对驻深部队家庭生活困难官兵实施生活帮扶暂行办法》讨论稿的起草。

第三季度,征求驻深部队牵头单位意见和有关单位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暂行办法》。

第四季度,出台《关于对驻深部队家庭生活困难官兵实施生活帮扶的暂行办法》,并对照实施。

优抚和双拥处

(七)探索多元共治的社区治理结构,推动社区管理服务发展。

目标:逐步理顺政府、社区、社区内各种组织关系,强化自治功能,拓展服务载体,探索多元共治的社区治理格局。

进度:第一季度,组织开展社区邻里节和邻里互助计划;开展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调研。

第二季度,开展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社区治理机制调研;进一步完善社区家园网功能;指导各受资助居委会开展邻里互助计划。

第三季度,完成社区治理调研报告初稿;推进全市16个试点社区的社区家园网建设。

第四季度,对居委会开展邻里互助计划的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评估;起草完善全市社区治理结构工作方案报市政府。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八)扩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提升社会组织质量。

目标: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按照循序渐进、分类实施的原则,有序放宽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逐步扩大直接登记的范围;完善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强化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保证非营利性质,建立完善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平台,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律,提升公信力,在社会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进度:第一季度,完成首批公益性、学术性社团和科研类民非评估工作。

第二季度,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审计及财务管理咨询服务,选取符合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试点单位,推荐给社会组织,提供低于市场成本价的公益审计、财务咨询、验资增资及税务咨询等服务,规范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结合年检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法人治理。

第三季度,在现有实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直接登记范围,推进文娱类、科技类、体育类、生态环境类等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结合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季度,建立完善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平台,指导各社会组织利用媒体或本单位网站、刊物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指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保证非营利性质,支持教育部门对民办幼儿园进行改革;召开一次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的联席会议,有关职能部门参加,通报情况,加强合作。将《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提交市人大审议。将《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管理促进办法》提交市法制办。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九)举办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

目标:全面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按照“政府搭台、民间运作”的办会模式,创新公益资源交流方式,把善展会办成全国社会建设领域最有影响和促进作用的交流展示平台,积聚公益慈善资源,努力把深圳打造成为公益慈善之都、关爱之城。

进度:第一季度,完成总体策划方案,筹备成立组委会及相关运作机构,召开新闻发布会;

第二季度,全面启动招展、布展工作,做好善展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第三季度,做好展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包括开、闭幕式、展会、论坛、沙龙、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十)为8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安装“援通”高龄老人呼叫器。

目标:为全市2万多名8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安装“援通”呼叫器(原安装“呼援通”手机用户不再重复安装),依托深圳市呼援服务中心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提供紧急救助、社区服务等功能。

进度:第一季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申请经费。

第二季度,制定项目需求分析报告,启动政府公开招标程序。

第三季度,完成招标工作,登记用户资料,分区分批上门安装、调试设备。

第四季度,完成设备安装工作,正式投入使用。

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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