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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深入调研,配合各部门制定相关操作规程。
第三季度:根据产业规划、资金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资金使用部门提出的专项资金扶持计划进行审核并拨付补助资金。
第四季度:根据产业规划、资金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资金使用部门提出的专项资金扶持计划进行审核并拨付补助资金。
经济建设处
(六)调整城市维护管理定额标准
第一季度:1.组建城市维护管养标准调研组,由市财政委牵头,市城管局等部门参加。2.制定工作计划。3.维护管养标准相关基础数据采集。 第二季度:1.组织调研,了解各地城市维护定额的构成及指标权重。2.分析数据,结合调研情况,形成城市维护定额调整机制草案。 第三季度:完善城市维护定额调整机制,形成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第四季度:市政府审批同意有关调整城市维护管理的定额标准后,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按照新的定额标准安排经费,并督促各区年度经费安排执行新的标准。
人居环境处
(七)支持自主创新做好人才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完善工作
逐步完善人才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建设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第一季度:1.将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绩效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审议;2.要求受资助的博士后设站单位和个人做好博士后资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3.做好人才专项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资金支出计划审核工作,报市政府审批;4.收集人才类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
第二季度:1.根据市政府对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绩效评估报告审议情况,完善我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制度;2.做好人才类专项资金拨付和跟踪管理工作;3.协助各相关部门做好人才政策研究和完善工作。
第三季度:根据人才类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日常监管。
第四季度:1.根据博士后资助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的使用绩效自评情况,加强分析,初步总结评价制度实施情况,完善评估制度;2.加强人才类资金年度执行情况分析,适时调整资金投入重点,总结人才类资金绩效评价特点,完善人才类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建设。
社会保障处
(八)规范财经秩序有序开展财政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积极开展财政资金检查和会计监督工作,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会计信息质量。采集上报市政府各部门人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严控行政部门经费增长。
第一季度:对2011年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程序进行处理、处罚,并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落实整改;对2012年会计监督和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以及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检查进行查前调查和布置各单位开展2011年财政支出的自我评价工作。
第二季度:制定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财政资金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检查人员培训,做好查前准备工作。对6个部门12个项目开展财政检查工作,进点进行财政资金重点检查。采集上报上半年市政府各部门人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
第三季度: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对15家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继续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检查工作。
第四季度: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2012年财政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按规定程序进行审理、处理、处罚,并根据规定将检查情况上报上级部门。采集上报全年市政府各部门人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
监督检查处
(九)做好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选拔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季度:根据广东省会计考办的要求,预订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与供电局、教育局和各区财政部门保持沟通,完成场地组织工作。
第四季度:1.编排考场,完成考生准考证的打印工作,对准考证信息错误的予以更正;2.与公安部门联系派警员押运,做好考试试卷保密工作;3.与省会计考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做好考试考场巡查工作,严肃考风考纪;4.组织好3.5万名考生的考试秩序管理和试卷收发工作。
会计处
(十)推行“评定分离”政府采购模式
提高采购质量和采购满意度,促进评标定标的规范化,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义务,提高采购效率,推行“评定分离”政府采购模式。
第一季度:拟定“评定分离”方案,开展市本级六家单位的改革试点。
第二季度:围绕“评定分离”方案,采取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综合统计等形式,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进一步细化“评定分离”实施规则和程序。
第三季度:开展“评定分离”实施经验的调研、分析和评估,全面总结“评定分离”政府采购模式。
第四季度:根据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制定情况,规范和完善“评定分离”政府采购模式。
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