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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第三季度:赴各区调研,重点考察投融资平台运作、基本生态控制区和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等情况,指导和监督各区用好转移支付资金。
  第四季度:初步评估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成效,对未按规定使用资金的区要收回补助资金。按照实施细则,结合2012年度各项指标,做好当年度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下达。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区加大奖励力度,奖励资金继续用于开展相关专项工作。

预算处

(二)进一步健全非税收入征管制度建设

第一季度:研究市本级非税收入退付管理和分成资金划拨管理工作现状,征求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意见。
  第二季度:起草《深圳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退付规程》和《深圳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分成资金划拨规程》初稿并送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第三季度:结合各相关单位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深圳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退付规程》和《深圳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分成资金划拨规程》初稿。
  第四季度:将修改完善后的《深圳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退付规程》和《深圳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分成资金划拨规程》报市法制办审核。

政府资产和非税收入处

(三)加大节能减排力度进一步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继续推动党政机关实行合同能源管理,扩大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            

进度:第一至二季度,深入机关事务局开展实地调研,总结市民中心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经验,为扩大试点单位范围做好准备工作。
  第三季度,加强与试点单位沟通,了解单位实际情况,配合试点单位制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作方案。
  第四季度,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方案,争取将新试点单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入政府采购程序。

行政政法处

(四)加大民生投入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均衡化

从2011年起至2012年,各区统一本区域内的公办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使各区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生均拨款达到相对均衡水平;从2011年至2013年,逐年提高全市最低生均拨款标准,力争在2013年全市实行统一的生均拨款标准。

第一季度:会同市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考核各区2011年生均指标均衡工作评价指标并下达资助经费。召开全市财政部门“义务教育生均指标均衡”座谈会,总结2011年生均指标均衡推进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工作难点。

第二季度:到全市各区教育部门调研,征求各区教育部门对生均拨款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学校在生均拨款后财政经费使用及管理问题。

第三季度:汇总、分析各区财政、教育部门对生均拨款意见和建议,分析各区近3年生均拨款数据。

第四季度:着手拟定2013年全市统一生均拨款标准的初步方案,征求各区财政、教育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

文体教育处

(五)用好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落实《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振兴规划(2011-2015)》,用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和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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