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严厉打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活动,有效防止地质环境进一步恶化。违法私挖滥采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也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停止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08〕122号)要求,严厉打击以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等名义进行的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各地要立即停止以各种形式、各种名目涉及矿产资源开采的项目,立即恢复已造成破坏的地质环境。违法开采活动已形成地质灾害的,当地人民政府要采取工程措施加紧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市、县、乡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
(二十四)科学编制和实施规划。在规划中,要明确地质勘查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统筹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布局,引导地质灾害勘查、治理资源合理配置。省国土厅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科学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并纳入省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搞好衔接,切实予以落实。(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省国土厅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五)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行业资质管理工作。省国土厅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行业管理职能,配合国土资源部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管理制度,严格资质管理,规范市场准入。引导地质灾害行业单位为政府宏观决策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发展和规划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做好中介服务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省国土厅做好行业管理工作。(省国土厅负责)
(二十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市、县、乡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政府要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中小学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和技能演练;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情况,切实增强灾害防治及抢险救援指挥能力。(市、县、乡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宣传普及和培训,省国土厅负责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省教育厅负责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开展中小学学生防灾演练)
附件:山西省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山西省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大,隐患点多,尤以滑坡、崩塌、地面塌陷为重。为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2011年度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
2011年全省共发生突发地质灾害14起,其中滑坡6起、崩塌4起、地面塌陷4起,造成19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72万元。地质灾害中造成人员伤亡的有:5月14日翼城县王庄乡冶中村发生中型规模的崩塌,造成3人死亡;6月26日代县新高乡白峪里村小东沟发生中型滑坡,造成9人死亡,4人受伤;7月16日方山县霍州煤电集团方山店坪煤矿发生中型滑坡,造成5人死亡;11月15日吉县吉昌镇东关村圪针沟发生小型黄土崩塌,造成1人死亡;11月24日大宁县昕水镇小冯村发生小型黄土崩塌,造成1人死亡。
2011年持续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在山西卫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山西省地质环境信息网网站发布了22次三级(含三级)以上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及时通知预警区内相关人员根据当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实际情况采取防灾避灾措施,避免或减轻了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2011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成效显著。在6~9月的汛期,全省共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演练104次,开展应急演练33次,参加人数6943人。9月,运城市夏县群测群防监测人员先后发现2起地质灾害险情前兆,市国土资源局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130余户480余人,避免5000多万元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