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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十二五”时期城镇化建设面临的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我省城镇化发展也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1.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为我省推进城镇化提供了重要的政治保障。
  党的 “十七大”明确指出 “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从我省现实历史阶段出发,做出了统筹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走出一条具有吉林特色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互动发展新路子的重大战略决策。2010年,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统筹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的若干意见》,作为我省城镇化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化的战略决策,为我省 “十二五”推进城镇化提供了重要政治保障和发展机遇。
  2.全面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政策措施为城镇化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十一五”期间,国家针对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及东北工业产业发展的特点,适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09〕33号),为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充实了新的内涵,更加突出了统筹东北区域经济发展和东北特点,以形成 “具有独特优势和竞争力的新的增长极”为目标,为东北三省共同进行跨省区的产业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了新的战略发展机遇,为推动东北区域进行新一轮的产业升级创造了条件。
  3. “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创新驱动”战略将为我省城镇化建设提供强劲动力。
  “十一五”时期,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实施“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创新驱动”战略,通过投资注入发展动能,通过项目集聚发展要素,通过创新转化和释放各类要素活力,大力推进以新型工业、现代农业、基础支撑、现代服务业和民生富民五大板块、300个重点项目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建设,投资规模逐年扩大,通过自主创新、科技研发,确定了生物、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6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已初具规模。“十一五”期间,我省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初步走上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轨道,为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持久动力。
  4.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为城镇化发展创造了重要的空间载体。
  2009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的 《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从国家战略的高度为我省赋予了沿边开放先行先试的权利,并提出打造 “五个基地”的目标,加强长吉图区域内产业分工协作与融合,加强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承接,深化国际产业合作。“长吉图”把吉林省最具潜力的开放优势与最有能量的经济增长优势、最具魅力的资源优势相叠加,势必加速我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为城市的发展提供巨大的产业支撑,加速城镇化发展。
  (四)“十二五”期间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以规划为引领、以产业为支撑、以创新为动力、以民生为根本,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推动,长吉一体化率先带动,东中西部区域联动,城镇乡村共进互动,有步骤、分层次、有重点、高质量地推进全省城镇化,走出一条科学发展、统筹城乡、惠及百姓,符合吉林实际、具有吉林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为吉林新一轮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
  (五)“十二五”期间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基本原则。
  1.坚持重点突破,率先发展。率先实施长吉一体化,通过科学的规划安排和必要的行政调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实现设施共建、资源共享、环境共保、经济共荣、社会共进,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带动和促进全省城镇化进程。
  2.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加强体制和政策创新,不断强化政府对城镇发展的调控和引导作用,发挥政策导向,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吸引各类必需的生产要素向城镇集聚,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推进相结合,促进城镇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坚持改革创新,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发展模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在户籍管理、土地流转、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就业制度改革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着力消除制约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4.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立城乡统一体制,健全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机制,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优化各种资源要素在城乡间的均衡配置,推进土地集中、产业集聚、人口集聚。
  5.坚持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把城乡发展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坚持集约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城镇化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协调统一,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六)“十二五”期间全省城镇化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城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城乡接轨和比较均衡的公共服务体制框架基本形成,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事业等领域取得重要进展。全省形成长吉两核带动发展、地级城市快速跨越、县城持续提升、中心镇各具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快速发展新格局。
  1.城镇化水平。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60%,年均增长1.2个百分点,城镇人口达到1680万人。其中长吉一体化区域城镇化率达到70%,区域城镇人口达到52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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