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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着力查处基建工程、教学器材、校服采购、办公用品采购、信息化建设、食堂和小卖部管理等过程中,收受不法分子贿赂,失职渎职,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

  (二)严肃查处教育系统公职人员利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权力,受贿索贿、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三打两建”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以及相关职责任务,在局系统深入进行部署,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全面启动相关工作。

  (二)线索摸排阶段(2012年4月至5月)。

  针对基建工程、教学器材、校服采购、办公用品采购、信息化建设、食堂和小卖部管理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案件线索摸排工作。深入发动群众,拓宽线索收集渠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社会舆论和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挖掘有价值的线索。局纪委组织精干力量明察暗访,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认真梳理排查、重点经营,为突破商业贿赂案件奠定基础。

  (三)打击整治阶段(2012年3月至11月)。

  按照“打建结合、边排边打、边打边建、以打促建”的原则,坚持边摸查边查处。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由本单位及时查处;属局纪委查处范围的、或虽本单位有权查处但由局纪委查处更为适当的,及时报送局纪委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迅速形成打击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

  集中打击整治行动告一段落后,认真筹备接受市专项行动小组的集中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纪委研究决定,市教育局列入广州市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成员单位,教育系统打击商业贿赂工作责任重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紧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开展多种形式的打击商业贿赂宣传引导工作,浓厚工作氛围。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动员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组织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促检查。

  局属各单位对商业贿赂线索要认真梳理,重点摸排,及时排查案件线索。局纪委将严格依法依纪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局属单位在案件查办中应予以积极配合。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有案不查、不报,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予以督办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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