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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首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首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教办师〔2012〕6号)


有关高校:

  为做好首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12月PETS5考试笔试成绩50分、口试成绩2分以上可以派出研修。

  二、笔试成绩40-49分,以及笔试成绩50分以上但口试成绩未达2分的人员,需再参加我厅组织的英语口语、听力强化培训,时间1个月。培训结束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可派出研修。有关培训事项另行通知。

  三、团队带头人外语必须达到第一条规定要求。团队其他成员应符合第二条规定要求。团队成员不得少于3人。

  四、笔试成绩40分以上的跟岗研修校长,如需我厅帮助联系国外研修单位,所在学校可向我厅提出申请。

  五、外语未达到派出要求的人员,应抓紧强化外语学习培训,参加2012年6月举行的PETS5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第一条规定要求即可派出研修。届时不再执行第二条规定。2012年9月30日前仍未达到规定外语要求的人员,取消派出资格。被取消资格的,我厅将通报学校,跟岗研修校长同时上报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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