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2月至3月):宣传部署阶段
印发《青岛市卫生系统2012年创建“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推进大会,总结部署工作;策划“局长、院长谈服务”、“推进医改、惠及民生”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创建“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活动举措和成效,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3月至11月):实施推进阶段
全面组织各项创建任务的实施,健全对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考核的机制。坚持每月对创建活动进行分析评估,每季度组织对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广泛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组织好“微笑让岛城更精彩”窗口行业十大笑脸评选、“礼行岛城”文明礼仪服务大赛、优质服务观摩等活动。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契机,大力宣传报道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激励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创建活动做贡献。11月份,组织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采取现场述职和集中评议的方式,向市民代表报告工作,由市民代表对各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现场评议。
第三阶段(12月至2013年2月):总结提升阶段
对全市卫生系统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做好有关文档、音像和实物资料归档保存。表彰一批创建“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已有的创建活动组织机构作用,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创建工作具体措施,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全面发展,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干部职工强素质、单位工作上水平。各区市卫生局要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活动情况进行认真分析评估,查遗补漏,固强补弱,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2、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配合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活动,通过新闻发布、媒体展示、策划主题活动以及利用互联网、手机网等新兴媒体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向社会通报各单位创建活动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推出有影响的系列报道、深度报道。完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信息发布和应急报道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促进卫生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3、严格考核奖罚。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市卫生局将对今年创建活动“十项任务”进行目标责任分解,保证创建活动的每一项工作都有指定的部门和具体的人员负责。要明确各级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履行监督和稽查的责任,对创建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跟踪问效;院长书记要履行管理和组织的责任,保证各项工作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科室和医务人员要履行落实和执行的责任,确保各项服务举措不折不扣的落实。要加强检查督导。坚持督导检查和检验评估相结合、行政检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对查出的问题,要逐级、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要制定严格的奖罚办法。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和出现问题的区市、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一个单位如果行风综合评价结果当年排名处于末位的,由局领导与被评价单位主要领导谈话;连续二年排名处于末位的,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局党委报告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