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卫生系统2012年创建“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局属各单位,驻青、厂企有关医疗机构,局机关相关处室:
现将《青岛市卫生系统2012年创建“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各单位制定各自的2012年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意见,于3月15日前报市卫生局创建“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办公室(局宣传处)。
联系人:马华,联系电话:85912525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青岛市卫生系统2012年创建“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工作方案
创建“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活动自2010年3月在全市卫生系统全面启动。围绕全面提升医院服务品质,改善患者看病就医感受,2010年推出了“十项任务”,2011年实施了“九大工程”。今年是创建活动第三年,是出成果、见成效的一年。既要对前两年的创建工作进行回头看,巩固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又要查找未完成的创建任务,列出时间进度表,限期完成;要分析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卫生及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化医药体制改革这个中心,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努力实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可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是把便民惠民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立预约诊疗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预约诊疗服务,通过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等多种方式实现群众就医24小时预约。到2012年底,三级医院本地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6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80%。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都要开展延时门诊、无节假日门诊、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等服务,二级以上医院、镇卫生院要24小时接诊,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月至9月实行每日20:00时下班制。进一步转变服务模式,推广全科医生团队和家庭责任医生制度,开设家庭病床,积极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市属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在年底前实施“先诊疗、后结算”服务。健全新农合管理运行机制,改善服务,市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住院即时结报,年底前全面实现参合农民就医、报销一卡通。强化门诊大厅服务总监负责制。在各公立医院门诊大厅设置便民服务处的基础上,完善其功能,设立“病人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咨询、接受投诉、免费提供轮椅、提供预约挂号、叫号、检验结果(自助)打印、饮用水等服务项目。通过任务的实施,使服务流程更加优化,服务模式更加便民,让群众就医更加方便快捷,切实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二是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推行优质护理服务,二、三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分别达到70%和90%;加大临床一线护士配置,医院普通病房的床护比达到1:0.6。加强绩效考核和后勤支持系统建设,落实合同制护士同工同酬;完善、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医疗服务价格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支持政策。通过任务的实施,让更多患者享受优质护理服务,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