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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推拿按摩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推拿按摩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城市管理执法局:
  现将《青岛市推拿按摩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青岛市推拿按摩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推拿、按摩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推拿、按摩服务机构执业行为,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山东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青岛市门头和橱窗设置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推拿、按摩服务的非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全面整治、统一部署、联合行动的工作原则,严厉打击非医疗机构无证行医行为,整顿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推拿、按摩服务机构的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我市推拿、按摩服务机构无证行医及宣传治疗疾病的违法行为。同时,通过对推拿、按摩服务机构的专项检查,研究探索推拿、按摩服务机构监管机制,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及分工
  (一)卫生部门
  1、严厉查处推拿、按摩服务机构无证行医,及以中医名义开展针灸、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诊疗活动的行为;
  2、严厉查处非医疗机构在机构名称、项目名称和项目介绍中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的行为;
  3、严厉查处非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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