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积极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城区建设。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鼓励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材料,积极发展绿色建筑,高起点、多层次打造绿色园区。(责任单位:市建委、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县级市政府)
(二十七)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和材料。组织编制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规范等技术标准。在建筑设计中大力推广外遮阳、自然通风、自然采光、中水回用、雨水收集、人工湿地、立体绿化、底层架空等与广州地区气候环境相匹配的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透水型铺地材料、太阳能空调、节能隔音门窗、节能照明、节水器具、高强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筋等各种绿色节能建材。(责任单位:市建委、科信局、质监局)
(二十八)推广绿色照明应用。积极推进高效节能路灯改造和农村路灯节能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各区、县级市政府)
(二十九)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提高管网覆盖率、污水收集率和集中处理率,切实发挥污水处理系统污染削减能力。到2015年,城区实现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并正常运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其中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无害化处置,到2015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5%。(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环保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八、加强交通节能减排
(三十)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全市主骨架道路网建设和主干道扩容,重点完善东部地区路网,打通西部交通瓶颈,形成高效合理的道路通行体系。抓好广佛肇快速干线、肇花高速公路、港口航运协作、交通服务对接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重点车站、港口、码头、物流基地、综合客运枢纽的集疏运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建委、交委、港务局)
(三十一)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积极推进地铁新线建设,优化公交线网,发展公共自行车项目,加快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支线,出租车、水上巴士、自行车等其他公共交通方式为补充的一体化公交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委、建委,广州地铁公司)
(三十二)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完善新能源公共交通发展环境,加强充电站、充气站、维修服务等配套体系建设,加大力度推广应用新能源公共汽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委)
(三十三)建设智能交通管理体系。加强规划引导和道路交通管理,增强道路通行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