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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节减办〔2012〕6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广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我市“十二五”节能目标,根据国家、省有关节能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优化结构、提高能效为重点,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快建立节约型产业体系和消费体系,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扶持节能环保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并为全市的节能减排工作提供重要支撑,推动形成政府推动、市场导向、企业和公众主动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新格局,创建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城市,确保完成我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9.5%,降至0.50吨标准煤/万元(按2005年价格计算);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21.46%、22.99%、31.85%、30.92%。产业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技术和工艺水平大幅提升,能耗统计、监测分析、考核评估、专项监察等管理体制基本完善,节能标准、技术服务、资金投入等配套体系基本健全,节约型产业体系和经济增长模式初步形成。
  二、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三)合理分解节能减排指标。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等因素,将全市节能减排目标合理分解到各区(县级市)和各行业,落实责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建委、交委、统计局)
  (四)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区(县级市),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大考核和监督力度。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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