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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2〕2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防总各成员单位:

  省政府定于5月4日(星期五)召开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安排部署今年全省防汛抗旱工作。

  二、时间地点

  2012年5月4日上午9:00召开会议,主会场设在省政府前大楼2楼西2008电视电话会议室,各市、县、区及杨凌示范区在当地电视电话会议室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主会场: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长、指挥长及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渭南、安康、延安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省水利厅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分会场:各市、县、区和杨凌示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水利(水务)局分管副局长、防办主任;省水利厅直属灌区管理单位负责同志。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通知所辖县(市、区)设立分会场并组织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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