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赴京参加国务院国资委与省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暨央企进陕发展活动仪式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2〕2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强我省与中央企业的战略合作,推动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定于2012年4月27日(星期五)在北京举办国务院国资委与陕西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暨“央企进陕发展”活动仪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4月27日9:30-11:30
地点: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2号)17号楼(芳菲苑)。
二、参加人员
(一)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及有关司局负责人、50户中央企业及央企在陕子企业主要负责人(由省国资委配合国务院国资委具体衔接落实)。
(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三)邀请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负责同志参会。
(四)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及市属发展改革、国资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市、区负责通知);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主要负责同志(由西安市政府负责通知)。
(五)省政府办公厅、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商务厅、省中小企业局、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办等省级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六)省属企业及有关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省国资委负责通知)。
(七)新华社陕西分社、人民日报陕西分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陕西记者站、中央电视台陕西记者站、经济日报陕西记者站、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西部网等媒体记者(请省委宣传部负责通知)。
三、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4月23日18: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回执报省国资委。
(二)参会人员自行安排前往北京,食宿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