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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五是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文件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坚决禁止下达升学指标,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六是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学校不准违规收费。
  (三) 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落实公示制度。各地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以及考试收费标准等,要向社会公示;分配生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和办法以及拟录取名单等要在校内张榜公示。
  二是健全诚信制度。要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定、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并采取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是完善监督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以及普通高中录取等工作的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答复。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凡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要及时处理。
  (四)加强考试信息管理。
  为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今年各地要在传统录取方式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实行网上录取。具体要求是,在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各地要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通知》(教基厅[2007]10号)精神,我省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今年对各地中招考号和基本信息采集标准进行重新编排。全省中招考号统一为12位,第一、二位为年份,第三、四位为省辖市代码,第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七位为报考类别代码(1为普通高中,2为普通中专,3为职专),第八至十二位为考生顺序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代码分别为:郑州01,开封02,洛阳03,平顶山04,安阳05,鹤壁06,新乡07,焦作08,濮阳09,许昌10,漯河11,三门峡12,南阳13,商丘14,信阳15,周口16,驻马店17,济源0881,巩义0181,兰考0225,汝州0482, 滑县0526, 长垣 0728,邓州1381,永城1481,固始1525, 鹿邑1628, 新蔡1729,项城1681,中牟0122。各县(市、区)代码和报名基本信息标准在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请各地查询使用。
  (五)搞好宣传,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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