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占道经营与流动摊贩现象仍存在。虽然城管部门加大力度整治占道经营与流动摊贩,但仍有反弹迹象,特别是在主次干道上仍存在多处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现象,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未得到有效根治。
3、个别路段“门前三包”和保洁工作未落实。在检查中发现一些监督不到位的路段,“门前三包”工作未落实;小街巷和部分路段夜间保洁工作未得到落实;由于环卫和园林两部门未理顺工作关系,导致人行道的保洁未达到规定要求,树头保洁差。
4、人行道上摩托车乱停乱放的现象较普遍。由于未规范摩托车的停放处,摩托车(电单车)在人行道上或大街上乱停乱放现象严重,造成人行道堵塞,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5、小街巷及单位宿舍大院内乱涂写乱粘贴小广告的现象仍存在。虽然主次干道上的小广告经过整治,已明显减少,但在小街巷和部分单位宿舍大院内粘贴小广告的现象较为严重。
6、破产单位(拖拉机站、物资局、包装厂、粮食局、综合厂、牙叉农村社区、老干村、建筑公司、机芯厂、修造厂等)大院卫生无人管理,脏、乱、差等问题较为严重。
7、城中村卫生管理仍不到位,脏、乱、差等问题较多。
这次环境卫生检查,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有:白沙农场社区、牙叉农贸市场、物资局、牙叉镇政府、桥南居委会、城西居委会、城东居委会、农机服务中心、中国电信白沙公司、保险公司、电影公司、工商银行。
三、工作要求
1、环卫等部门要加大城市道路保洁工作力度。
2、各单位要建立本单位环境卫生达标工作制度。
3、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易反弹的占道经营与流动摊贩研究制订长效管理办法。
4、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小广告要加大整治力度。
5、住建局环卫和园林要尽快理顺工作关系,确保人行道树头保洁。
6、县交警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规范摩托车的停放。
7、破产单位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破产单位卫生管理,落实清扫保洁人员。
8、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做好各项创卫工作。
9、新建小区的业主单位要建立物业管理机构,加强卫生管理,改变脏、乱、差等现象。
10、各单位要继续加大本单位及公共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