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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旅游业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通知(2012修订)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广州市旅行社服务价目表(牌)和电子显示屏式样说明

  一、“类别”指国内社、国际社、出境游事业团社。

  二、“游览线路”指本条线路包价的城市和旅游景点。不包价的城市和旅游景点(包括园中园景点)不得列入,如列入须作特别说明。

  三、“出行天数”指从起程至旅行结束的总共天数(含出行当天和结束当天)。

  四、“住宿酒店”指入住酒店的名称及星级标准。如“广州中国大酒店,五星级”。如入住未有获得国家评定星级标准的或国外没有星级的酒店,就直接写明酒店名称,不得使用“准三星”酒店或“等同于、相当于三星级”酒店等不规范用语。

  五、“餐饮标准”指用餐的费用标准。即标明早餐、午餐和晚餐及风味餐的标准。如“早餐10元/人,午餐、晚餐20元/人,八菜一汤”。

  六、“交通方式”指出行过程中主要的交通方式(飞机、火车、汽车)等,如“广州至北京双飞,地接用车为30座空调旅行车”。

  七、“收费标准”指具体的收费金额。如“3550元”,不能用模糊性的标示,如“3550起”等;如浮动因素和线路比较复杂的可标示最低价和最高价,如“3550-3580元”。

  八、“自理费用”指需要额外支付的费用。

  九、“备注”指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附件2
  广州市旅游景点门票价目表(牌)式样

  收费企业:                单位:元

门票种类

游览项目

票  价

优 惠 办 法

半价

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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