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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11年度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通报

  3.行政不作为案件比例较大。共立案行政不作为案件274件,占总案件数的26%,这说明,一方面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性日益提高,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上存在怠政、懒政。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急剧增多。立案政府信息公开类型案件273件,占总案件数的39%,多集中在区一级政府以及市政府拆迁、国土、规划等城建部门。造成这类案件急剧增多和相对集中的原因,除了当前我国城市化加速,矛盾纠纷叠加碰撞外,更重要的是有个别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答复,或作出了答复却不依法送达。如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在群众要求信息公开时提供了相应的内容,但不遵守法定程序,没有让其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导致被以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提出行政复议。
  4.市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多,案前调解处理多。市政府行政复议中心2011年共接待来信、来访和行政复议申请群众14514人次,接收行政复议申请1997件,是上年的132%;通过法律解释、调解、和解处理944件,立案前调解达51%。审结的败诉案件多,对各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违法执法行为直接间接纠错率高达62.2%。而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低,仅为12.7%,市直部门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更低,仅为2.5%,群众有意见,公信力低。
  (三)市政府本级行政复议败诉案件情况
  2011年度,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一些行政机关因行政不作为被责令履行法定职责、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确认违法而导致败诉,以及终止审理但行政执法存在瑕疵或不当问题的案件共303件。其中,县(市)、区中:管城区政府93件、新郑市政府4件、荥阳市政府1件、二七区政府1件、登封市政府1件、中牟县政府1件;市政府所属部门中:市规划局94件、市房屋征收办公室44件、市国土局32件、市工商局25件、市质监局5件、市烟草局1件、惠济区工商局1件。
  上述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并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多措并举,减少违法行政、违法执法行为,请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规范行政执法的措施及落实本通报精神的实施情况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其他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机关应当引以为戒,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避免发生违法行政和违法执法案件。
  二、行政复议败诉案件中行政机关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决策方式简单、草率,对案情主要事实调查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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