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政府金融办、河南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要加强对城商行改革发展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指导,定期对各城商行改革发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发展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城商行改革发展、经营绩效、风险处置、国有资产转让、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各省辖市政府要切实把城商行改革发展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推动城商行化解历史风险,支持城商行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银行监管部门要高度关注城商行流动性风险,及时预警、处置和报告,做到风险可控。
(二)加强政策支持。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城商行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再贷款支持。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完善“三农”、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城商行加大对县域经济、涉农及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城商行办公用地用房、财政奖补、税费减免、从业人员子女教育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政策,引导城商行加快县域网点布局。在财政性资金存放等方面,将城商行与其他银行业机构同等对待。各省辖市政府要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建立完善有利于引进人才的城商行高管人员薪酬制度,对为城商行改革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支持城商行改革发展的积极性。
(三)加强考评激励。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城商行的绩效考评,重点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经营绩效、体制机制、监管评级提升、风险防控、国有资产转让、高管人员履职等方面进行考评,促进其改革发展。
(四)搞好宣传引导。各省辖市政府要加强宣传推介,吸引更多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城商行改革发展。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城商行改革发展的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各界对城商行改革发展重要性的认识,为城商行改革发展营造政府部门支持、银行管理部门统筹、城商行配合、社会公众关心的良好氛围。
附件:
2012年河南省城市商业银行创优升级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重点工作 | 任务分解 | 责任单位 |
1 | 加大信贷投放,服务实体经济 | 加大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 | 各城商行 |
有针对性地灵活调整城商行年度贷款安排。 |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
信贷资金投向专项检查。 | 河南银监局 |
2 | 优化股权结构,增强资本实力 | 新乡、焦作、许昌、漯河、商丘、信阳、驻马店、开封、南阳9家城商行资本金要争取达到10亿元。 | 有关省辖市政府为主,河南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配合 |
安阳、鹤壁、濮阳、三门峡、周口5家城商行资本金要争取翻番。 | 有关省辖市政府为主,河南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配合 |
引进战略投资者。 | 有关省辖市政府为主,河南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配合 |
消除股东超比例持股现象:开封、南阳、新乡、许昌、濮阳5家城商行大股东持股比例力争降至20%以内。 | 有关省辖市政府、河南银监局 |
推动符合条件的城商行上市。 | 有关省辖市政府、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省政府金融办 |
3 | 加快服务转型,转变发展方式 | 开展组织架构、业务流程、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 | 各城商行 |
加快分支机构网点布局。 | 各城商行、河南银监局 |
4 | 加快置入资产处置,彻底化解历史包袱 | 南阳、开封、周口、濮阳、郑州、安阳、新乡、商丘8家城商行置入资产变现。 | 各省辖市政府、城商行为主,省政府金融办、河南银监局配合 |
5 | 规范经营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 开展“合规建设提升年”活动。 | 各城商行、河南银监局 |
监管评级为四级的城商行要在监管指标达标、历史风险处置的基础上争取全部达到三级以上。 | 有关省辖市政府、河南银监局 |
开封、焦作、濮阳、漯河、商丘5家城商行达到更名条件并完成更名。 | 有关省辖市政府、河南银监局 |
着手建立异地备份系统。 | 各城商行、河南银监局 |
6 | 加强合作交流,提升综合竞争力。 | 加强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和金融产品创新。 | 各城商行 |
开展银团贷款业务。 | 各城商行、河南银监局 |
加强产品联合研发。 | 各城商行、河南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
研究建立全省城商行统一的科技后台服务系统。 | 各城商行、河南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 |
探索开展流动性联合管理。 | 各城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