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联合科研专项的通知
(粤科函社字〔2012〕55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决定》,省科技厅、省中医药科学院决定联合组织2012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联合科研专项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全省中医药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建设中医药强省的政策方针,围绕我省中医药行业及中医药事业发展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通过联合资助形式,共同提升我省中医药的自主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广东省建设中医药强省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申报要求
㈠ 申报单位面向全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财务制度健全。
㈡ 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各申请单位通过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pro.gdstc.gov.cn)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
㈢ 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进行申报,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的原则上不予支持;提交申报资料时必须认真选择所申报的“专题名称”与“专题编号”。
㈣ 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联合申报,鼓励多学科合作及国际合作研究,单位能够提供配套经费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㈤ 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副高以上职称,曾主持厅局级或以上课题。
㈥ 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2项的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本次专项;同一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本专项;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办法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㈦ 资助经费一般上不超过40万元/项。
三、申报程序
㈠ 注册。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在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可进行申报。
㈡ 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1份(另有规定的除外)送交所属科技主管部门。